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子女血亲
婚姻效力
涉外婚姻
婚姻法律文书
婚姻调查取证
分居关系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子女血亲婚姻效力涉外婚姻婚姻法律文书婚姻调查取证分居关系继承法婚前教育离婚知识
家庭暴力
夫妻债务重婚犯罪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救程序

添加时间:2018年3月15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1、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尽量收集、保存好证据(如伤痕、用以打人的器械等)。
    3、尽快到法医部门作伤情鉴定。
    4、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察,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未立案又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法医鉴定为轻伤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在离婚诉讼中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萧山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0681728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