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子女血亲婚姻效力涉外婚姻婚姻法律文书婚姻调查取证分居关系继承法 婚前教育离婚知识家庭暴力夫妻债务重婚犯罪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
继承权会丧失吗,可以放弃继承吗?添加时间:2018年1月16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继承权可能会因此以下原因之一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如果构成上述两种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至于何为“严重”只能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了。 以上明确的是继承权的丧失,这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另外,继承是一种权利,如果继承人愿意,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放弃继承权需要有明确的表示或履行必要的手续: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2,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参考资料 北京杨律师的博客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