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子女血亲婚姻效力 涉外婚姻婚姻法律文书婚姻调查取证分居关系继承法婚前教育离婚知识家庭暴力夫妻债务重婚犯罪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原则上无溯及力添加时间:2017年10月27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婚姻被宣告为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原则上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婚姻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有效要件,因而自始不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或法律后果,包括因婚姻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和艾务关系,以及因婚姻而引起的其他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是法律对其配偶身份的否定,而这种否定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及其子女的法律后果。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