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子女血亲婚姻效力涉外婚姻婚姻法律文书婚姻调查取证分居关系继承法婚前教育离婚知识家庭暴力夫妻债务重婚犯罪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
婚姻“忠诚协议”有效吗?添加时间:2017年9月4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傅女士问:我与丈夫结婚时签了份“忠诚协议书”,内容为夫妻婚后应互敬互爱,对家庭负责任,若一方婚内出现婚外情,需赔偿对方名誉及精神损失30万元。最近我丈夫被我捉奸在床,请问律师:假如我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依据协议赔偿30万元,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答问: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虽然被写进了婚姻法,但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关于夫妻一方如果发生婚外情等不忠行为,尚未达到“重婚”、“与人同居”的严重程度时,并无惩罚性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对“忠诚协议”的效力没有作出评判。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在不同的个案中,根据证据的特殊性,结合协议的内容和目的进行综合分析,并不是片面地予以支持或不支持。 一般认为,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虽然法律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一方没有规定如何承担责任,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本案中30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实质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