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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途径添加时间:2016年2月11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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