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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结婚问题的有关规定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9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1989年7月29日 民(1989)婚字39号)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国发[1985]121号)第三十二条,现就外国留学生结婚问题作如下规定:


  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而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规定,且持有所在院校证明的,可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今后凡有外国留学生申请登记结婚的,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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