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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几方面添加时间:2014年1月1日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http://www.xshlhls.com/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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